本鋼文章
本鋼集團有限公司崗位設置及聘任工作個性化問題解讀
——“四定”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近日,本報在本鋼集團“四定”崗位設置及聘任管理指導意見中,就高技能崗位、技術崗位、業務崗位的設置及聘任工作進行了解讀,受到廣大職工的歡迎。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各部門、單位因實際情況不同,崗位設置和所聘任人數的不同,或多或少存在著特殊情況。就特殊情況如何操作,記者采訪了“四定”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進行解讀。


  問:各職群有高職級崗位空缺、低職級崗位超編的現象,對此,是否可以竄用?
  答:在各單位總編制定員范圍內,管理、技術、業務職群本職群內,高職級崗位空余的定員,可以轉由低職級使用,各職群之間不可相互竄用定員人數。操作職群高技能操作崗位(技能專家、首席操作、高級操作)參照執行。

  問:有的單位在業務、技術崗位存在著個別職級超定員配置問題,如何解釋?
  答:按定員總數不突破,因為原科級管理人員轉聘到現崗位,引起超定員配置在業務、技術職群中主任師和專業師職級的,可以按目前超出職級定員80%的人數予以暫時超編測算“聘任控制定員”及組織人員聘任上崗,另外20%的超員人數必須向下一職級或其他職群聘任。
  本次聘任后,本鋼集團對各單位的超員職級(崗級)按只減不增原則控制上崗人數。2020年底前,各單位必須將此類超編人員全部消化完畢。

  問:借出(試用期)人員是否參加借出單位競聘?
  答:對已試用(招標公司招聘人員等)或借調人員(國貿公司借用廠礦技術服務組人員、集團部門借用人員等),屬于本鋼集團批準的行為,可不參加借出單位相關崗位競聘,核增借出單位臨時性編制,待試用或借調狀態終結時,編制予以收回。如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試用單位或借入單位確認,也可參加借出單位相關崗位競聘。對已參加招聘尚未試用的人員,原則上參加本單位相關崗位競聘。

  問:上半年已經開展崗位設置和聘任的單位是否還需重新組織開展?原來本鋼集團技術津貼、技能津貼獲得者,科級干部轉到業務和技術崗位的人員怎么參加崗位競聘?
  答:“四定”工作開展以來,已按規定程序完成管理崗位選聘或競聘的單位,實際聘任人數在本鋼集團下達的定員人數范圍內(包括各職級定員),而且符合崗位任職要求的,原則上可不再重新組織開展聘任上崗工作。有特殊工作需要的,也可重新組織開展聘任上崗工作。
  為了穩妥解決“取消技術津貼、技能津貼后與相關崗位的銜接”“部分原科級干部平轉業務崗、技術崗”等問題,本次業務崗位(主任業務師、專業業務師、責任業務師)、技術崗位(主任工程師、專業工程師、責任工程師)和高技能操作崗位(技能專家、首席操作、高級操作)一律實行競聘擇優上崗。

  問:此次各職群聘任中個別單位員工存在著任職資格低的問題,怎么處理?
  答:本鋼集團四大職群各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原則上保持統一,對個別單位由于員工隊伍的任職資格較低,按指導意見規定的資格條件無法完成聘任工作的,可由單位提出申請,經本鋼集團批準后,可適當放寬該單位的年齡、學歷或職稱資格條件,原則上在本鋼集團崗位設置和聘任管理指導意見規定標準基礎上下降一個層次。隨著員工隊伍素質提升,待一個聘期后,將逐漸提高任職資格條件,最終達到全集團各職群統一。

  問:具備破格聘用條件的職工是否可直接參加競聘?
  答:破格任用的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確認后,經批準后方可參加選聘或競聘。“四定”第一階段聘任到管理、技術、業務崗位人員,本次聘任到相同職級及以下崗位的,可不受相應職級任職資格條件限制,聘任到高于原職級崗位的,應按現崗位任職資格條件進行聘任。

  問:操作崗位人員具備什么條件方可參加跨職群聘任?
  答:操作崗位人員聘任到管理、業務或技術崗位,只有同時滿足在相應職群崗位編制范圍內、符合崗位任職資格要求和公開競聘擇優選拔的條件時,才可通過公開競聘的方式聘任到其他職群崗位。

  問:原車間操作崗位上的安全員在此次聘任中被歸為業務崗位,有的不具備任職資格怎么辦?
  答:安全員聘用資格按《本鋼集團作業區安全員管理辦法》執行。

  問:部分崗位實際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擬錄用人數的,如何操作?
  答:鑒于本次業務、技術和高技能操作崗位人員采取競聘方式確定,對實際報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人數少于編制人數的崗位,原則上也要采取競聘方式產生,但對個別不能空缺人員的崗位,且在單位公開競聘崗位后實際報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人數少于編制人數或聘任人數的,只要在本單位職代會或代表團長聯席會議通過的《競聘方案》中加以明確,就可以由各單位決定采用選聘或競聘方式確定人選。
2018-08-22